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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7-01-18 14:44 【打印】 字号: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中心保存的有关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中心负责主动公开。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广东科学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广东科学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得本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主管机关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gdstc.gov.cn)和本中心网站(http://gdsc.southcn.com)上查阅本《指南》和《目录》。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上级主管机关省科技厅名义发布或者省科技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心发展规划;本中心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中心参观内容介绍,教育活动预告和介绍,有关场馆开放时间、参观须知和指引、交通指南、票制票价、团体预约等游客服务信息的介绍以及服务设施情况的介绍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有关科技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中心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主动公开:本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中心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中心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中心网上信息公开网址http://gdsc.southcn.com/?action-category-catid-91

本中心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2.本中心在广州大学城西六路168号广东科学中心主场馆一楼正门口设有信息公告牌,在一楼和二楼设有电子屏幕,主动公开信息。

本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按规定期限公开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中心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 公开时限

本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广东科学中心办公室、公共教育部

办公地址:广州大学城西六路168号学术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 510006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1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39348026 传真:020-39348122

电子邮箱: simenqing2043@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中心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0-39348188;办公地址:广州大学城西六路168号主场馆一楼投诉室 ,邮政编码:510006。)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广东科学中心